合同上写了“不保实表”,买到调表车能退款吗?

演示案例: 郭先生想买台二手车代步,车行明确告知“车是刚收的,尚未做里程检测,不保实表,提车自负”,并写在了购车合同上。车商承诺保证不是重大事故车、非水泡、非火烧,郭先生抱着侥幸心理便签字付钱提车。结果一查才

发现,实际里程多了很多,这车价值根本与表显里程不匹配。找车行理论,对方回怼“又不是我调的表,况且我也告诉过你不保实表啊”。

问:确实不是车商调的表,且合同写了“不保实表”的条款,还能退款吗?

答:能!理由:

  1. 车商的审查义务很难通过合同形式进行“预先免除”。 ①里程数是决定二手车价值的关键指标。车商作为专业经营者,负有高于普通人的审慎核查与如实告

知义务。②即使调表行为并非车商所为,其仍可能构成过失甚至欺诈。用“不保实表”这种预先免除自身义务的条款来抗辩,在很多法院看来并不能完全免责。

  • 车行违反法定义务。 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,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、修理、事故、检验等真实情况和信息。车商这一做法属于

将自身风险转移至车主承担。

  • 合同中的“免责条款”可能被认定无效。 “不保实表”条款,属于格式条款(由车商单方提供的标准化条款)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七条,若该条款不合

理地免除车商的核心义务,则可能无效。此外,若车商对调表存在故意或重大过

失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六条,免责条款也无效。

首倡特色:低成本即可启动调解,部分案件可在庭前阶段化解,省时省力。我们不做泛泛的“单一维权律师”,而是从减轻车主资金压力、维护车主合法权益出发,将非诉调解与诉讼相结合,专注于“诉前调解” “以诉促调” 。已帮助众多车主用较低成本推进纠纷解决。

关于首倡

湖南首倡律师事务所

执业许可证号:31430000MD0276186H

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2座1102-1103

郭帆律师,执业证号:14301201810028750

官网:http://www.shouchang.top/

关注本公众号并在对话框中输入“车辆维权”,本所车辆纠纷团队将会主动联系您,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。

免责声明

本文仅为法律常识普及与案例分享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承诺。文中所涉个案结果受证据、事实、裁判尺度等因素影响,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取得相同结果。如需解决具体法律事务,请携带相关材料咨询执业律师,并以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及主管部门的最终认定为准。

个案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