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“融资租赁”陷阱!国家三部门联合发文,2026年起严打“名租实贷”

借5.4万要还7.6万?自己的车“租”给自己?车主维权有了硬靠山!

明明只是想借钱周转一下,却被要求签一份《融资租赁合同》。

业务员说:“不押车,走融资租赁,合同正规,车您照样开。”

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,可还着还着你才惊觉——自己可能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“法律盲盒”。

今天这个故事,来自青岛的孙先生(化名)。他的遭遇,正在无数车主身上重演。

1.急用钱时,遇到了“好心人”

(网络图片,侵删)

2026年1月,孙先生急需54000元周转。他名下有一辆市值8-9万的长安牌汽车,想用车换点现金流。

这时,路边一则“高价收车、资金周转”的广告吸引了他。山东某公司的业务员格外热情:“我们做的是融资租赁,不是借贷,合同合法合规,车您照常开,什么都不影响。”

孙先生听不太懂这些专业术语,但想着“车还能继续开,应该没什么风险”,便在厚厚的合同上签了字。

  • 2.算完这笔账,才看清利率有多高

合同约定:

*融资总额:54000元

*分24期还款,每期3204元

*总还款额:76896元

也就是说,借54000元,要还76896元,仅利息就高达22896元,折算年化利率超过21%。

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孙先生的车全程由自己使用,从未交付给对方,却被告知车辆所有权已经“转移”了。自己的车,自己开着,却要按月交“租金”——这不就是把自己的车“租”给自己吗?

  • 3.还了5期,终于发现被“套路”

孙先生按时还了5期,共计18020元。越还越觉得不对劲,便咨询了律师。

律师一针见血:“这叫名为融资租赁,实为民间借贷。”

对方根本没有真正“出租”车辆的行为,车辆始终由孙先生占有使用,所有权也从未实质性转移。整笔交易仅有融资之实,绝无融物之实,本质上就是利用“融资租赁”的合法外衣,行变相高利贷之实,以此绕开法律对利率上限的强制性规定。

而那些签了字的合同,早已悄悄将车辆的所有权“文字性转移”给了对方。

  • 4.合同里的“定时炸弹”

孙先生翻出合同细看,条款令人不寒而栗:

*逾期一天,按总租金的0.5%计算滞纳金;

*提前解约,须支付租金总额20%的违约金;

*最致命的一条——对方有权不经司法程序自行收回车辆。

是的,不需要经过法院,不需要你的同意,车随时可能在某个深夜被拖走。

  • 5.“融资租赁”骗局正在全国蔓延

孙先生的遭遇绝非孤例。

近年来,大量非持牌机构打着“融资租赁”“以租代购”的旗号,通过设置复杂的合同体系——《融资租赁合同》《车辆抵押合同》《租赁支付表》《授权委托书》《声明告知函》等,让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中签署对自己极为不利的协议。

最终的结果高度雷同:车没了,钱还了,征信也黄了。

  • 6.维权正当时——司法与政策双重加持

司法层面支持你。

孙先生已委托本所向法院提起诉讼,核心诉求包括:

*解除不合理的“融资租赁合同”关系;

*认定双方实际构成民间借贷关系;

*超过LPR四倍的利息部分,依法不应支持;

*返还被侵占的车辆。

目前本案已成功立案,正在审理中。

国家政策同样支持你。

2026年4月22日起,国家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,重点整治车抵贷、“名为融资实为借贷”、套路贷、高利贷等违法违规业务。

这意味着:国家已经公开表态,这些套路就是违法的。广大车主维权的底气,从未像今天这样足。


您的爱车是否遇到下列情况?

  1. 借给亲友,被私自拿去抵押或被拖走;
  2. 出借后发生重大事故,被起诉;
  3. 办车抵贷、二押借款、典当,还不上了半夜被拖;
  4. 押证不押车、不看征信、放款快,实则砍头息、高手续费、各种名目收费;
  5. 买到泡水、调表、事故车,维权无门;
  6. 买的抵押车、质押车,突然被拖;
  7. 以租代购、融资租赁,断供后被拖;
  8. 车被拖走,却收到法院传票还要你还租金;
  9. 其他原因车被拖。

以上情况,报警或自己维权没结果?别拖!

时间越早,追回车辆或拿到赔偿的可能性越大,我们有很多成功案例,帮您一站式维权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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