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郭先生把自有车辆以“不押车”方式去某车行做了贷款。同时,车行事先跟郭先生签署了一份《车辆买卖/转让合同》备用,约定若还不起款,将有权直接拿车抵债。
问:
车行是否直接取得车辆所有权?
答:
无权。根据民法典第401、428条规定,流押(质)条款无效,车行不能直接取得该车所有权,只能就该车通过法定程序优先受偿。
简介
郭先生把自有车辆以“不押车”方式去某车行做了贷款。同时,车行事先跟郭先生签署了一份《车辆买卖/转让合同》备用,约定若还不起款,将有权直接拿车抵债。
问:
车行是否直接取得车辆所有权?
答:
无权。根据民法典第401、428条规定,流押(质)条款无效,车行不能直接取得该车所有权,只能就该车通过法定程序优先受偿。
本文仅为法律常识普及与案例分享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承诺。文中所涉个案结果受证据、事实、裁判尺度等因素影响,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取得相同结果。如需解决具体法律事务,请携带相关材料咨询执业律师,并以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及主管部门的最终认定为准。
个案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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