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“买设备当房东,公司帮你运营,按月收租金!”
“18台设备36万,月收益2万+,一年回本不是梦!”
无人零售、智能柜、被动收益、托管运营……听着是不是特别适合想投资又不想操心的你?是不是觉得只要买了设备,公司帮你运营,就能每月坐等收租金?先别急着掏钱!

📂 案件还原
加盟商:汪先生(化名)
品牌方:杭州某公司
加盟项目:某无人便利店项目
涉案金额:360,000元合同款
项目城市:杭州
🍇 招商宣传
1. “买设备当房东,按月收租金”:只需出资购买智能零售终端设备,由公司负责运营,按终端流水的20%向投资人支付租金。
2. “月收益2万+”:招商人员宣称“17台加上赠送的34台收益,保守一点算,一个月至少应该也有2万多收益吧”“冬夏平均下来一台1000左右”。
3. “雏鹰计划买一赠二”:认购1台赠送2台设备收益,汪先生购买18台,额外获得36台设备的流水收益权。
4. “城市代理额外收益”:赠送江苏某市区域代理资格,享受区域内设备1.5%经营流水收益。
5. “PRE-IPO期权”:承诺PRE-IPO前可优先认购合同采购费用80%等值期权。
汪先生被这些“利好”打动,于2024年12月6日签订《便利合作协议》,支付合同款360,000元,购买18套终端设备。

🚫 合同履行情况
钱交了,设备也投了,但当汪先生真正开始收租金时,才发现现实与承诺差距巨大:
l 月租金从1万余元降至几千元:自2025年1月25日起向汪先生支付设备租金,开始为1万余元/月,后逐渐下降至几千元/月。汪先生累计收到租金约97,000余元,远低于招商时宣称的“月收益2万+”。
l 想看后台数据核实,被要求只能现场查看:汪先生对租金下降提出异议,要求查看终端设备后台流水数据。对方称“只能提供现场看,不能发给您”,拒绝了汪先生以拍照或录屏方式查看数据的请求。
l “雏鹰计划”赠送设备收益极低:汪先生发现,赠送的设备收益远低于预期。招商人员曾表示“赠送的确实是还相对比较机器,收益比较一般”。
l 公司称“设备不归你管,你不做事情还想要高收益”:对方认为“投资者不做事情,这个分润比较可观了”,拒绝调整收益分配。
l 公司单方削减客户收益:招商人员透露“公司通知要削减客户收益,其他收益被公司单方面人为的削减”。
汪先生这才彻底醒悟:自己交的不是“投资款”,而是为“画饼”买单的“学费”!汪先生遂委托律师提起仲裁。
⚖️ 办案经过:如何维权?
1. 合同性质为投资型复合合同,但合同僵局可依法解除:仲裁庭认定,案涉协议不属于特许经营合同,而是以风险投资为基础的包括委托、买卖、租赁、运营、支付在内的复合型合作关系。但合同约定申请人有权查看后台流水数据;被申请人拒绝以录屏方式提供数据,有违商业道义。
2. 已收取的租金应予扣除:汪先生已收取租金97,000余元,在退款计算中予以综合考虑。
3. 及时固定证据、果断仲裁:汪先生保留了转账凭证、微信聊天记录、后台数据截图等证据,为仲裁争取部分退款奠定了基础。
🏆 案件结果
杭州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:案涉协议系以风险投资为基础的复合型合作关系。被申请人拒绝以录屏方式提供数据,有违商业道义,亦存在过错。综合考虑设备采购及折旧、被申请人已发生的运营服务费、申请人已收取的租金、合同解除原因及双方过错等因素,根据诚信、公平原则,裁决:
(1)双方签订的《叽橙微便利合作协议》于2026年4月12日解除;
(2)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合同款112,308元!

💡 案件启示
不要被“买设备当房东”“月收益2万+”“公司帮你运营”等诱人承诺唬住!
很多所谓的“无人零售投资项目”,本质还是卖设备、赚差价。所谓“被动收益”可能依赖公司运营,而运营数据往往不透明,“买一赠二”可能赠送的是收益最差的设备,“城市代理”可能只是画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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