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某家”水果店加盟维权实录!

导语

“全套48项经营模式、全年24场营销活动、终身配货系统扶持!”

“品牌加盟、全程指导、小白也能轻松开店!”

水果新零售、品牌加盟、总部全程扶持、开业即爆单……听着是不是特别适合想创业的你?是不是觉得只要交了钱、开了店,就能坐等赚钱?先别急!


案件还原:

• 加盟商:章女士(化名)

• 品牌方:湖南某公司

• 加盟项目:“某家”水果店项目

• 涉案金额:特许经营费用40,000元 + 设备信息费26,800元 + 保证金3,000元,合计69,800元

• 项目城市:湖北荆州

• 判决机构:长沙仲裁委

 

招商宣传:

1. “开业当天营业额5万+”:宣称“30平左右店铺,一场开业活动做个5-8万是常水准”“开业3个多小时做了1.5万多”。

2. “月销售额22万”:宣称“50平小店,2个人经营,月销售额22万左右,平均营业额7000多一天”。

3. “全套48项经营模式”:承诺提供“享受全套48项门店经营模式及团队营销经验1对1扶持”“享受总部终身提供的配货系统和市场进化品控行情、每日选品下货指导服务扶持”。

4. “全年24场营销活动”:承诺“享受公司量身设计的全年24场节假日营销活动设计及方案”。

 

5. “明星海报随便用”:提供带有多位明星形象的宣传物料给加盟商使用。

章女士被这些“利好”打动,于2025年4月2日签订《品牌特许经营合作协议》,支付特许经营费用40,000元、设备信息费26,800元、保证金3,000元,合计69,800元。

合同履行情况:

l 开业仅23天便停业:章女士的店铺于2025年5月5日开业,5月28日便被迫停业,前后仅23天。从满怀期待到关门大吉,不到一个月。

l 品牌方不具备“两店一年”条件:仲裁庭查明,品牌方提供的三个营业执照名称各不相同,第一个店和第三个店并非品牌方推广加盟的“某家”品牌直营店,品牌方不具备“两店一年”的法定条件。

l 品牌资源价值不明显:仲裁庭认定,品牌方没有提供“某家”品牌拥有专利、专有技术的证据,也没有提供品牌与市场同类水果店相比的影响力及品牌价值证据,“某家”品牌的价值及影响力不明显,经营资源有限。

l 承诺的扶持“缩水”:章女士反映,品牌方提供的培训仅持续半天,内容繁杂,并未实际掌握;选址服务仅一天便办理完毕,没有有效沟通;开业活动设计、策划指导均没有实际履行到位。

l 水果品质问题频发:章女士反映品牌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很多质量问题,向品牌方反馈也没有得到解决。

l 要求退款被拒:章女士向品牌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,品牌方以“已全面履行义务”“冷静期已过”“是你自己经营不善”为由拒绝处理。


办案经过:如何维权?

1. 品牌方不具备“两店一年”条件,存在过错:仲裁庭查明,品牌方提供的三个营业执照名称各不相同,第一个店和第三个店并非品牌方推广加盟的“某家”品牌直营店,品牌方不具备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七条规定的“两店一年”条件,存在一定过错。简单说就是:连自己的直营店都没开满一年,就敢出来收加盟费,这本身就不合规!

2. 品牌资源价值不明显,经营资源有限:仲裁庭认定,品牌方没有提供“某家”品牌拥有专利、专有技术的证据,品牌价值及影响力不明显,经营资源有限,这是双方合作失败、产生纠纷的原因之一。

3. 经营仅23天,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:章女士的店铺开业仅23天便停业,亏损较大,合同一年期限仅余一个多月,且店铺已停业。仲裁庭综合考虑上述情况,支持解除合同。

4. 冷静期虽过,但合同僵局可依法打破:虽然合同约定的7天冷静期已过,但仲裁庭考虑到店铺经营时间极短、亏损较大、合同剩余期限短、品牌方未要求继续履行等客观情况,仍支持解除合同。

5. 双方均有过错,按过错比例分担:仲裁庭认定,章女士在项目考察、论证、进货渠道、商品价格及经营市场等方面考虑不够周全,亦有过错;品牌方不具备“两店一年”条件、品牌资源价值不明显,亦有过错。


案件结果

长沙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:品牌方不具备“两店一年”条件,品牌资源价值不明显,存在一定过错;张女士经营仅23天便停业,亏损较大,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,支持解除合同。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,裁决:

解除双方签订的《品牌特许经营合作协议》;品牌方向张女士退还特许经营费用40,000元、保证金3,000元、设备信息费13,400元,合计56,400元!


案件启示:

所谓“开业当天5万+”可能只是精心挑选的个案,“月入22万”可能只是最理想状态下的数据,“全套48项扶持”可能只是合同里的一行字,“明星海报”可能只是花钱买了个版权!

 

📞 关于首倡

湖南首倡律师事务所

执业许可证号:31430000MD0276186H

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区2号写字楼1102-1103

郭帆律师,律所负责人

执业证号:14301201810028750

官方网站:http://www.shouchang.top/

想维权?关注本公众号点击【加盟维权】-【免费咨询】,本所加盟纠纷团队将会主动联系您,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。

免责声明

本文仅为法律常识普及与案例分享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承诺。文中所涉个案结果受证据、事实、裁判尺度等因素影响,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取得相同结果。如需解决具体法律事务,请携带相关材料咨询执业律师,并以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及主管部门的最终认定为准。

个案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