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AI游戏变现”加盟项目维权实录!

导语

“AI智能游戏内测,躺赚虚拟货币变现!”

“30台手机自动挂机,月入过万不是梦!”

听着是不是特别靠谱?AI、游戏、科技……全是现在最火的关键词!

是不是已经心动了?先别急着掏钱!


案件还原:

• 加盟商:柳先生(化名)

• 品牌方:山东某公司

• 加盟项目:“内测游戏”变现项目(AI智能游戏服务)

• 涉案金额:35,112元合同款 + 1,500元端口费 = 36,612元

• 项目城市:河南三门峡

• 仲裁机构:济南仲裁委员会

招商宣传:

1. AI黑科技概念:利用AI自动运行软件,安装到手机上即可自动挂机测试游戏,“躺赚”虚拟货币。

2. 高收益承诺:通过游戏内任务、交易获取虚拟货币(如元宝、钻石等),公司承诺可按一定比例兑换为人民币。

3. 全套设备提供:公司提供30台手机,预装其开发的AI智能游戏服务自动运行软件,号称”即插即用”。

4. 公司实力背书:招商人员宣称”公司已完成融资”“某企也给咱们做了投资”“随时可以到公司考察”,邀请柳先生前往济南公司实地考察。

5. 保底承诺写入合同:招商人员口头承诺”保证你投的钱不会亏”,并将兜底条款写入合同附加条款中。

为了抓住这个”风口”,柳先生于2024年10月10日签订了《技术服务协议书》,支付合同款35,112元,后又支付端口费1,500元,共计36,612元。

合同履行情况:

• 项目本质是”刷量”造假:所谓”游戏内测”,实际上是安装AI自动运行软件,人为制造虚假在线人数和游戏活跃时长。仲裁庭查明,柳先生安装的公司人开发的AI智能游戏服务自动运行软件,并无真人操作挂机运行游戏,目的只是产生虚假流量并获取报酬,属于人为制造虚假在线人数和游戏活跃时长。

• 公司被行政处罚: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被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,处罚原因为:对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、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
• 资质严重缺失:游戏运营方需具备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等资质,但被申请人并不具备这方面的资质,可能构成非法经营。

• 变现承诺落空:虚拟货币兑换比例不透明,公司告知柳先生元宝变现换成钻石变现,却没有告知具体的回收比例,所谓的”变现”根本无从谈起。

• 运营问题无人解决:柳先生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,公司也没有及时解决,且在柳先生提出预约后也一直拖延。

柳先生这才意识到:所谓的”AI黑科技”,其实就是个帮游戏厂商刷量的工具!


办案经过:如何维权?

突破口一: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应认定无效

涉案项目的操作模式及盈利途径为:提供30台手机,每部手机均安装其公司开发的AI智能游戏服务自动运行软件,进行挂机游戏测试。但本案中,柳先生安装的公司开发的AI智能游戏服务自动运行软件,并无真人操作,目的只是产生虚假流量并获取报酬。

这直接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九条规定: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、用户评价、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。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、虚假评价等方式,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
突破口二:参照最高法司法解释,虚假宣传合同依法无效

参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(一)》第九条规定: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、虚构点击量、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。

本案完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,仲裁庭依法认定涉案合同无效。

突破口三:公司已被行政处罚,进一步证明非法经营

被申请人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,这一事实进一步证明了其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,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
突破口四:仲裁请求基本获得全部支持

因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基本获得全部支持,仲裁费用也由被申请人承担。


案件结果

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:

1. 确认合同无效:确认申请人柳先生和被申请人山东某公司签订的《技术服务协议书》无效;

2. 返还合同款: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合同款32,812元(扣除申请人已获收益2,300元后);

3. 返还端口费: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端口费1,500元;

4. 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:本案仲裁费用1,91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。

以上(二)(三)(四)项合计36,222元,被申请人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。

本裁决为终局裁决,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。


案件启示:

很多所谓的”AI游戏变现”项目,本质还是用高科技名词包装的局。所谓”游戏内测”可能是虚假刷量,所谓“公司融资背书”可能是招商话术,所谓”保底收益”可能只是一纸无效合同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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